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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條說明
合同期將滿未開店,*商獲退全部*費案號:(2021)粵0111民初19979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餐飲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2日簽訂《品牌協議書》《合作協議書》《定金合同》,約定:原告*被告“xx”項目,原告需于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向被告支付:技術培訓費、區域代理費合計90000元;品牌運營服務費10000元;設計費(平面設計、空間設計、施工設計)2500元;設備款15000元;履約保證金12
股東代收款,被判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案號:(2020)粵73民終3163號(2019)粵0111民初25418號二審法院認為,本案為特許經營合同糾紛,一審在認定XX公司和陳XX是否應對被上訴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時,適用《*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**百三十條的規定不當,但是,根據本案事實,XX公司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公司,陳XX為該公司兩個股東之一的股東;涉案合同履行過程中,被上訴人主要與陳XX進
在**經濟一體化不斷深入的今天,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選擇在東莞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上投資興業。然而,由于法律體系、商業習慣以及文化背景的差異,外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類商業糾紛與跨境爭議。如何妥善處理這些問題,成為許多企業管理層關注的焦點。外資公司常見糾紛類型在東莞運營的外資企業,面臨的糾紛類型多樣,主要包括:1. 合同履行爭議:涉及貨物買賣、服務提供、技術轉讓等合同的解釋、履行和違約問題2.
合同到期未開店經營,*商獲退80%*費案號:(2019)粵0112民初8376號譚先生通過網絡發現某品牌奶茶*項目,于2018年12月4日到達廣州某餐飲公司了解*事項。當天,譚先生即與廣州某餐飲公司簽訂《餐飲服務協議書》,廣州某餐飲公司為甲方,譚先生為乙方,約定由甲方提供“開店一站式服務”,服務內容包括:前期的開店咨詢與指導、服務流程及產品制作技術的培訓、店面裝修裝潢的設計等。合同服務期限
公司名: 廣東章鼎律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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